「巴氏量表」放寬 3 族群,免評估即可申請家庭看護移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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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氏量表放寬標準,新制 10/15 上路!
對於家中有行動不便的長者家庭來說,想申請外籍看護、外籍移工等服務資源的話,必須經過層層關卡,如經過巴氏量表評估、醫師判定等。其中巴氏量表的評估最為繁瑣,申請到結果出來需要花費 2 個月以上的時間,對於想要申請看護的家庭而言是備感壓力。
為此,衛福部、勞動部近日宣布,自 112 年 10 月 15 日起將放寬 3 大類族群,無須經過巴氏量表評估即可申請看護移工,其中也包括輕度失智症患者、使用長照服務滿 6 個月等條件,估計有近 60 萬家庭可受惠。
這「3 族群」免評巴氏量表,即可直接申請看護
勞動部經過多次與民間團體的對話與評估後,公告將修改申請聘僱家庭看護移工、中階人力等相關法規,希望可以有效簡化申請看護、移工的流程。
只要有家庭是以下 3 種情形,即可免評巴氏量表:
1. 使用長照 2.0 照顧服務持續 6 個月以上
長照 2. 0 服務中,只要有申請「居家照顧」、「日間照顧」、「家庭托顧服務」持續達 6 個月以上之家庭,即可免經巴氏量表評估直接申請看護。
2.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符合障別、程度
因失智症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,只要有符合以下障別、程度,也可以免經巴氏量表評估申請移工。免評的障別有以下 14 種:
3. 經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,失智症達輕度以上
對於家中有失智長輩的家庭來說,請一名看護照顧可以讓生活減輕不少負擔。在這次的新政策中也放寬認定,如果尚未因失智症取得身心障礙證明的長者,也可經由一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,只要失智症達輕度以上(CDR臨床失智評估量表分數 ≥1)即可免評巴氏量表申請外籍看護。
重新招募外籍看護,符合這兩項免重新評估
除了上述 3 項的標準放寬以外,如果是重新招募外籍看護,只要符合其中 1 項即可免重新評估:
- 長者達 75 歲以上
- 長者持有無註記有效期限之身心障礙證明
「重招免評」原始的標準為「不分年齡全日照顧者」、「80 歲以上嚴重依賴者」、「85 歲以上輕度依賴者」,但如果需要繼續申請,原80歲以下長者就要重新評估。但考量到 75 歲以上長者身體功能會持續變差,因此下降免評年齡至 75 歲,無須再赴醫院開立巴氏量表。
巴氏量表放寬標準的政策,能夠讓許多因為長著照護需求而煩惱的家庭受益,但即使放寬了申請門檻,在台灣高齡化的社會環境下,未來也將新增許多需要照護的長者。政府也需要長期增加照顧人力,並提升長期照顧品質、增加移工福利等,讓更多長者與家庭受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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